《潍坊学院学报》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为保证《潍坊学院学报》出版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如下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的稿件,属重大选题范围。
(一)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二)有关现任、曾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著作、文章及其工作和生活情况的选题,有关现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讲话学习读物类选题。
(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重大事件、重大决策过程、重要人物选题。
(四)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战役战斗、重要工作、重要人物选题。
(五)集中介绍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情况选题。
(六)专门或集中反映、评价“文化大革命”等历史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选题。
(七)专门反映国民党重要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八)涉及民族宗教问题选题。
(九)涉及中国国界地图选题。
(十)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济、政治、历史、文化、重要社会事务等选题。
(十一)涉及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时期重大事件和主要领导人选题。
(十二)涉及外交方面重要工作选题。
二、涉及上述重大选题范围的文稿,须准备如下材料,经《学报》编辑部主要领导签署、编辑部盖章后,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重大选题备案办法》上报上级管理部门进行重大选题备案。
(一)《重大选题备案申请报告登记表》。
(二)该选题的文稿。报送的文稿必须是打印稿,要求齐、清、定(书稿上不得有手写改动的文字)。书稿中的引文要注明出处。如有照片,必须是原件,不得是复印件。
(三)文稿作者的情况介绍。
(四)编辑部对该文稿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需提出具体拟请审核的问题。
三、本制度执行报送过程须经编辑部办公会议讨论,形成会议记录(纪要)备查。
四、相关备案文稿在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反馈具体意见后经编辑部三审后决定是否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