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学报》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潍坊学院学报》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潍坊学院学报》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出版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明确学报编辑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潍坊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办刊方向,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础。学报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学报编辑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学习,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以学报编委会主任、主编、执行主编为成员的学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形成主要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参加上级管理部门的各类会议、培训学习,同时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认清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清醒认识学报出版编辑过程中意识形态研判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学报出版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四、学报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清醒认识学术期刊的政治属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编辑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阵地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违反宪法、否定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不利于民族团结、违反公序良俗及宗教信仰等言论观点在《学报》编发的文章中出现,防止打着学术研究的旗号发表错误观点的行为,确保学报不在意识形态和政治方向上出问题。

五、编辑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有针对性地引导审稿人、作者和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切实维护《学报》出版工作意识形态的安全。同时加强与《学报》出版相关的舆情监控力度,做到有情况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六、结合《学报》实际情况,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审稿专家和编辑人员队伍及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在稿件初审、专家审稿、终审以及编辑、校对四个环节均进行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方面的分析研判,对所出版的学报内容负责。

七、切实维护学报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编辑部网页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严禁发布传播涉密信息。未经编辑部主任签字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

八、严格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布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对《学报》拟采用的重大选题稿件填写重大选题报告备案表,报送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备案并听取备案意见后再进行编辑部审稿流程。




《潍坊学院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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