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学报》审稿制度

《潍坊学院学报》审稿制度

  

一、总则

审稿是学报编辑部对来稿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进行的评估和判断,是学报编辑工作最重要的基础环节。为保证稿件审评的客观、公正、有序,确保学报的学术水平和编辑质量,学报编辑部实行三审制与匿名审稿制相结合的审稿制度。

二、审稿的内容

1.把好政治关。稿件应政治观点正确,符合党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把好学术关。坚持“学术至上”的理念,以稿件质量作为决定取舍的唯一标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读稿件:

1)选题处于本学科前沿,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已有文献基础上提出新理论、新方法、新观点、新证据,或分析问题具有新的视角或独到的见解,有一定的研究深度,达到国内外同一研究领域内的先进水准。

3)立论科学,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可靠,资料翔实,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研究方法科学;分析深入,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结构严谨,重点突出,结论准确(可信),对策建议切合实际。

3.把好语言文字和写作格式关。稿件应语言规范、准确、精练、通顺,遣词造句合乎语法规范,标点、符号、公式、图形、表格正确,文笔流畅,在写作格式上符合期刊编排规范。

三、审稿程序

学报稿件须严格执行责编初审(一审)、专家(二审,匿名)、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

1.初审

责任编辑承担。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符合办刊宗旨及栏目设置,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决定是否送专家审稿,送编辑部主任审读。

2.专家审稿

专家审稿实行匿名审稿制。

1)对已经通过责任编辑初审的稿件,隐去作者个人信息后寄送给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匿名审稿。

2)专家收到稿件后,按照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提出书面审稿意见,包括对稿件的总体评价、是否采用、修改、退稿意见。如有必要,还应提出修改意见。认真填写审稿单,将审稿意见按时间要求(10—15日)及时反馈给编辑部。

  (3)责任编辑根据专家的匿名审稿意见,对稿件进行相应处理。专家建议全文发表的稿件,及时通知作者;专家建议修改后录用的稿件,根据审稿意见和稿件内容,将修改意见及时通知作者进行修改;专家建议不宜发表的稿件,作退稿处理。

3.终审

终审由主编负责。主编对稿件的内容和各环节的审查处理意见作全面的审核,对稿件的发表做出最终裁决,签署刊发意见。

4.退稿处理

6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用稿通知的,均作退稿处理,不另行通知。